肇庆

招商网

肇庆招商网  >  肇庆税收优惠政策  >  四会市工业项目投资优惠办法

四会市工业项目投资优惠办法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09-20

为进一步鼓励外来投资者前来四会市投资创办工业企业,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适用范围

《四会市工业项目投资优惠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投资1000万元以上(其他货币投资按汇率折算)的工业企业项目,以及在四会市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项目。

二、用地政策

工业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于最低价标准起。高新技术工业企业(经省科技厅认定,下同)首期交付50%地价款后,余款可在交付用地后三年内付清,国土部门在用地单位交清全部地价款后十天内为企业办理好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转让、租用采用最优惠的价格,具体由企业与所在地政府或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商定。

三、收费优惠

㈠企业在办理项目的审批报建过程中,除工本费外,属本市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个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确需收费的,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收费单位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收取。

㈡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

⒈经营服务性收费原则上要由经营服务单位为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收取。对投资额大的项目,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收费标准由经营服务单位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2.新办的工业企业(不包括双回、多回路供电工业企业),免收用电报装费。

3.新办的工业企业,其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设施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分段检测及建(构)筑物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等收费一律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4〕409号文的收费标准优惠30%。

4.免收新办企业前两年的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从第三年起开始收取。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资扩产和新进入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基地企业的厂房建设项目,免收高新技术、环保型等鼓励类产业的市政设施配套费和建设工程报建费;一般性项目的市政设施配套费和建设工程报建费按75%收取。

6.外来投资新办企业员工的子女的入学人托,由企业出具证明,经有关部门核准并经教育部门批准,其收费按当地户籍学生的标准收取。

7.新办的工业企业,可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医疗保险,条件成熟时再参加其它各项险种。

四、财政支持

1.对新办的工业企业,正式投产后年纳税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府予以奖励(按照四府〔2007〕4号《印发<2007年四会市纳税大户奖励办法>的通知》和四府〔2007〕6号《印发<关于加快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执行)。

2.国家863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成果推广计划项目、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对四会市支柱产业起到龙头带动作用的项目,市政府另行制定扶持政策。

五、高效服务

1.实行“一条龙”服务。市企业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局具体负责外来投资兴办项目的咨询、立项、审批、登记、发证等工作。外来投资者需缴交的各项规费及各项技术服务费可委托市企业服务中心办理。属于省、肇庆市审批的项目,由市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办理外来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登记、发证等业务。

2.简化审批程序,除国家明文规定外,各部门不能增加审批环节和报批资料。新办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必须按照国家对消防、环保和防雷减灾的有关要求,由消防、环保和防雷减灾部门审核建设方案,在投产之前必须报请消防和环保部门检查验收,在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后才能正式生产。

3.设立企业投诉中心,受理企业投诉举报和案件调处。凡接到实名投诉举报事项,企业投诉中心要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和回复。投诉举报事项属于行政监察对象单位及人员的,要向市监察局专报。市中小企业局要建立民营企业投诉网站和负责定期通报投诉及调处情况。

4.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的监督力度。由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满意程度作为机关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

5.完善企业参观检查制度。凡进入园区或企业参观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与园区管理机构或市中小企业局联系,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园区或企业参观检查。

6.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凡属四会市审批权限范围内审批的项目,一切办事程序从快从简,对手续齐备的,主审机关在收到项目建议书、合同、章程、可行性报告及基建审批事项等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批复;对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不予审批的,要向申请者说明具体理由。

7.市有关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的建筑工程、防雷设施的设计审核、环保审批、用水和通讯设施报装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批复;消防设计审核,在收到申请或基建审批事项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批复;用电报装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批复,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批复,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批复。

8.市直各职能部门,必须制订和完善对外来投资者的服务承诺制度,并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凡违反承诺引起外来投资者不满意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实行市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的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其他

⒈本办法由市经济贸易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市政府原下发的文件有关内容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招商热线:400-116-9096
投资指南

肇庆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西江干流中下游,东部和东南部与佛山市、江门市接壤,西南与云浮市相连,西及西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和贺州市交界,北部和东北部与清远市相邻。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境域内设置的四会县,是广东省4个最早建制县之一... 更多

投资肇庆
  •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立即咨询
  • 企业政策

    企业政策

    立即咨询
  • 厂房仓库

    厂房仓库

    立即咨询
  • 写字楼租售

    写字楼租售

    立即咨询
  • 资金扶持

    资金扶持

    立即咨询
  • 人才政策

    人才政策

    立即咨询
  • 进入小程序找园区
    友情链接:

    东莞招商引资招商网    清远招商引资招商网    深圳招商引资招商网    肇庆产业扶持政策

    肇庆土地出租出售     肇庆厂房出租出售     肇庆仓库出租出售     肇庆写字楼出租出售

    肇庆招商引资服务平台

    ×

    您好,园区招商专员为您解答园区招商政策、工业用地、厂房招商等园区招商信息,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也可直接拨打400-116-9096,由专业招商人员为您解答!

    稍后再说

    马上咨询

    电话咨询
    400-116-9096

    客服咨询

  • 注册公司政策
  • 土地厂房咨询
  • 资金扶持咨询
  • 其他相关咨询